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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影視歌廣告明星陳慶聰將深圳市百合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深圳百合春天婚禮)以及東莞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計人民幣120萬元。深圳福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陳慶聰作為這幾年一躍而起的黑馬在娛樂圈也是好友和歌迷眾多,廣告代言不斷。其2013年在世界第一大高爾夫球會舉辦婚禮,規模空前龐大,商界名流、娛樂圈一眾明星紛紛現身。法拉利、蘭博基尼等百輛豪車云集,紅毯斗艷堪比戛納,震動業界。這幾年陳慶聰舉辦和參加的簽唱會、演唱會、頒獎典禮等近百場活動。近年參與了多部影視劇的拍攝與演出,受到廣大觀眾的歡迎,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具有一定知名度。
深圳百合春天婚禮公司以及東莞分公司未經當事人陳慶聰同意擅自將其婚禮視頻、圖片拿來做品牌宣傳,2013年5月21日陳慶聰發現后提醒并且要求百合春天婚禮公司法人王能武親自寫下承諾書,承諾不會利用陳慶聰婚禮的視頻和圖片來作宣傳。后經調查深圳百合春天婚禮公司繼續在使用陳慶聰婚禮資料用于商業宣傳,嚴重損害了陳慶聰的肖像權和隱私權。
陳慶聰的律師廣東瀚宇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為,在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權用于商業用途屬于侵權行為,況且深圳百合春天婚禮法人王能武寫下承諾書后仍然在使用,足以證明深圳百合春天婚禮主觀上存在嚴重地侵權故意,因為陳慶聰不是一般人,是明星,能給他們帶來商業價值。另外一方面,深圳百合春天婚禮在深圳和東莞兩地均設有辦公地點,其侵權行為的范圍已經超出深圳。
陳慶聰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因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影響,公開對原告進行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共計人民幣120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深圳福田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