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國好聲音》的版權糾紛,隨著7月份開播日期的臨近,又一次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今年年初,燦星制作與荷蘭Talpa版權續約終止的消息震驚了業內人士。而《中國好聲音》卻只是更名和換了LOGO繼續播出。消息一出,關于唐德和燦星關于《好聲音》的版權爭奪戰便成為熱議話題,但一向尊重原創的”娛樂獨角獸”認為,作為行業標桿,燦星應該從真正的原創上多下功夫,為行業解決版權爭端機制上做出表率。
《中國好聲音》的版權糾紛,隨著7月份開播日期的臨近,又一次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今年年初,燦星制作與荷蘭Talpa版權續約終止的消息震驚了業內人士。畢竟,在“富不過三代”的中國綜藝節目市場,《中國好聲音》的收視率一直穩定的保持在5個點上下。
對于燦星制作與荷蘭Talpa的“分家”,兩方分別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荷蘭Talpa首席執行官PimSchmitz表示,“星空傳媒(燦星母公司)提出了不可思議,甚至非常荒誕的要求,沒有辦法讓我們雙方達成一致。”
而燦星制作則透露,“荷蘭Talpa單方面提高版權價格,并要求售出包括《the voice of...》在內的200 多個打包節目模式。”
但從目前來看,《好聲音》的中國版權歸屬應有定論:唐德影視以6000萬美金(約4億人民幣)獨家獲得《The Voice of...》節目模式5年4季的授權。由此可見,燦星制作與荷蘭Talpa鬧掰確是事出有因,今年的“好聲音”版權顯然與燦星無關。
當然,“分家”已成事實,大家也不必唏噓。而今天燦星制作仍舊能夠與荷蘭Talpa扯上關系的原因則是有關于《中國好聲音》這一商標權的歸屬問題。
目前,燦星制作已決定繼續錄制《中國好聲音》,原本稱作是《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海選工作也已接近尾聲。但更名為“2016《中國好聲音》”的“中國好聲音”真的能夠如期播出嗎?
“中國好聲音”到底是原創?還是抄襲?"
今年1月,在與唐德影視簽署了合作意向書之后,荷蘭Talpa收回了燦星制作《The Voice of...》節目在中國的獨家制播權。
1月22日,荷蘭Talpa在香港申請禁止燦星公司繼續制作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獲得香港高等法院準許。
1月28日,燦星制作回應稱,《中國好聲音》的中文節目名稱與節目品牌由燦星公司與浙江衛視共同擁有,荷蘭Talpa無權授權任何一方制作名為《中國好聲音》的節目,燦星公司保留自主研發、原創制作《中國好聲音》節目的權利。
隨后,燦星制作公布了《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全新Logo,將原來的手拿話筒舉“V”標志,變為了具有金屬質感的“V”造型。燦星方面表示,新一季《好聲音》的賽制、視覺和主旨都將作出改變。
對于燦星換logo的行為,荷蘭Talpa方面認為,在和燦星的協議中,約定荷蘭Talpa擁有節目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構成節目模板的元素如節目名稱、節目標識、商標、劇本、音樂等,也包括最終制成節目和節目創新元素的知識產權。
而對于荷蘭Talpa的申訴,燦星宣傳總監陸偉則回應稱,“他們現在連我們怎么做的都不知道,憑什么認為我們是‘翻版’!”
顯然,對于“版權”的不同理解,成為了兩家公司各執一詞的關鍵點。
從法律上來講,荷蘭Talpa毫無疑問擁有《The voice of...》的獨家版權。在此前與燦星制作的版權合作中,因文化語言的需要,《The voice of...》在中國大陸的節目制作被翻譯為《中國好聲音》。
事實上,燦星制作確實是在頂著《中國好聲音》這一節目名稱與荷蘭Talpa開展了近四年時間的長期合作,并在節目的創意上也始終圍繞著“盲聽”、“導師轉椅”等這一節目亮點不斷進行節目開發。
出于本土化觀眾的喜好,以及為了保持觀眾的新鮮度,雖然中國版《中國好聲音》融入了不少燦星制作與浙江衛視的原創性細節和點子,但這就如同一首歌曲一樣,即便翻唱者修改了歌詞,或者更換了曲調,但這首歌的版權依舊屬于原作者本人。因為,這就是創意的靈魂所在。
此前,燦星制作指責荷蘭Talpa在與其履行所擁有的獨家續約權之時,曾與其它制作公司商談合作事宜。而現實則是,在與荷蘭Talpa版權合作開發《中國好聲音》這一IP的同時,燦星制作與浙江衛視在2014年間先后注冊登記了“THE VOICE”、“好音”、“藍巨星好聲音”的文字及圖形商標。由此看來,燦星制作早已不把荷蘭Talpa公司《The voice of...》的版權放在眼里。
“2016《中國好聲音》”能否真正的脫胎換骨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燦星制作與荷蘭Talpa的版權爭執依舊無法塵埃落定,而燦星制作方面的“2016《中國好聲音》”海選活動也已接近尾聲,節目預計將于7月中旬開始播出。
如果荷蘭Talpa、唐德影視與燦星制作之間無法達成一個和解或者拿出更具說服力的依據,那么今后很可能將出現兩檔名為“好聲音”的綜藝節目——燦星方面單獨制作的2016《中國好聲音》以及荷蘭Talpa授權唐德制作的正版《中國好聲音》。
毫無疑問,在現象級綜藝節目的基礎上,2016《中國好聲音》必將擁有很多現象級綜藝的殺手锏。畢竟,有了前四季優質節目內容的呈現,一定已經培養出了一大批固定的收視人群。而如果唐德影視的正版《中國好聲音》正式亮相,這批死忠粉一樣的觀眾用戶同樣也是屬于它的。
除此之外,已經通過前四季節目積累了一定觀眾和口碑的燦星,也將在其制作的2016《中國好聲音》上更多的發揮和利用荷蘭Talpa《The voice of...》這一品牌的節目號召力。
而這也正驗證了綜藝節目市場的一種滾雪球效應:“做綜藝節目的真理就是,在前一期或者前一季表現足夠優秀的情況下,前一期永遠是下一期最好的宣傳,前一季永遠是下一季最好的推廣。”
同樣,陸偉也承認品牌效應對于后續節目的收視期待、收視基礎作用是巨大的。
事實上,綜藝節目領域類似的版權之爭,近兩年在中國市場并不少見。
2013年,四川衛視與嘉田文化合作引進了韓國KBS王牌綜藝節目《Happy Sunday》,播出了中國版《兩天一夜》。而第二季《兩天一夜》的版權則隨后落到了東方衛視,于2014年第四季度播出。
四川衛視轉而宣布錄制了一檔名為《明星家族的2天1夜》戶外真人秀,制作人鄧峰表示,嘉田文化在沒有知會四川衛視的情況下就與東方衛視達成合作,《兩天一夜》的商標屬于四川衛視,而《明星家族的2天1夜》在節目形式、嘉賓陣容、細節設置等方面和《兩天一夜》沒有任何雷同。
去年,殺出重圍的《極限挑戰》也因“版權問題”多次延播。“當初東方衛視與節目方談了六個月版權,資金、藝人都已準備就緒,央視兩星期就拿到版權。結果就是東方衛視自己做了這檔節目,最后韓國把《無限挑戰》的節目版權賣給了央視,而東方衛視的《極限挑戰》則被告抄襲。”
此外,江蘇衛視的《星跳水立方》撞車浙江衛視的《中國星跳躍》,天津衛視的《囍從天降》節目宣稱江蘇衛視《明星到我家》抄襲。
層出不窮的版權爭奪戰讓人不禁思索:國內綜藝節目市場為何頻現版權風波?
究其原因,一是國內版權意識尚有待提升,對于知識版權保護意識薄弱,二是早期綜藝節目原創乏力,很多大火的綜藝節目都是引進國外模式,而一旦版權合約出了問題,又無法抵抗商業利益的誘惑,很容易陷入版權糾紛的窘境。
而對于《中國好聲音》來說,燦星制作號稱是中國最優秀的綜藝內容制作公司,理應理解版權的重要性,這樣“換湯不換藥”的做法,真能換來業內的尊重嗎?
本文來源為:娛樂獨角獸